1.使用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:
(1) 制作模板和支架、拱架的材質,應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的規定。
(2) 組合鋼模板和工具式鋼管支架及其配件應由具有資質的企業生產,具有合格證,并經驗收確認質量合格。
(3) 周轉使用的組合鋼模板、鋼管支架及其配件,使用前應經檢查,不得有裂紋、變形和腐蝕等缺陷。
(4) 模板與支架、拱架應結構簡單,便于拆卸。
2.模板與支架、拱架的制作
(1) 模板與支架、拱架的制作應符合施工設計規定,木支架的橫梁不得使用拼接材料。
(2) 加工場內原材料和模板、支架、拱架應分類、分垛碼放平穩;成品碼放高度不得超過2m,方木、板材垛高不得超過4m,鋼材垛高應由地基承載力確定,且不宜超過1.2m。每排垛間應設運輸通道,其寬度應符合相應運輸車輛的要求。
(3) 支架的連接螺栓和大體積混凝土模板拉桿應經過計算確定。
(4) 加工場內成品和原材料碼放場地應平整、堅實。
(5) 鋼支架焊接作業時,焊接區域下方嚴禁有人和易燃物,焊接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 操作者必須經專業培訓,持證上崗。數控、自動、半自動焊接設備應實行專人專機制度;焊接前必須辦理用火申報手續,經消防管理人員檢查確認焊接作業安全技術措施落實,頒發用火證后,方可進行焊接作業。
2) 露天焊接作業,焊接設備應設防護棚;焊接作業現場應按消防部門的規定配置消防器材;電焊機的電源纜線長不得大于5m,二次引出線長不得大于30m。
3) 焊工作業時必須使用帶有濾光鏡的頭罩或手持防護面罩,戴耐火的防護手套,穿焊接防護服,穿絕緣、阻燃、抗熱防護鞋;清除焊渣時應戴護目鏡。
4) 使用中的焊接設備應隨時檢查,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使用;維修后的焊接設備,經檢查確認安全后,方可繼續使用;二氧化碳氣體保護焊露天焊接時,應設擋風屏板。
5) 焊接作業現場應通風良好,能及時排除有害氣體、灰塵、煙霧;焊接輻射區,有他人作業時,應用不可燃屏板隔離;焊接作業現場應設安全標志,非作業人員不得入內。
6)焊接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,不能滿足時,必須采取隔離措施。
7)電焊機、電纜線、電焊鉗應完好,絕緣性能良好,焊機防護裝置齊全有效;使用前應檢查,確認符合要求。
8)長期停用的電焊機,使用前必須檢驗,絕緣電阻不得小于 0 SMfl,接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象。
9)作業中電機出現聲響異常、電纜線破損、漏電征兆時,必須立即關機斷電,停止使用,維修后經檢查確認安全,方可繼續使用。
10)電焊機的M次引出線、焊把線、電焊鉗等的接頭必須牢固。
11)在狹小空間作業時必須采取通風措施,經檢測確認氧氣和有毒、有害氣體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并記錄后,方可進人作業;出人口必須設人監護,內外呼應,確認安全;作業人員應輪換作業;照明電壓不得大于12V。
12)作業時,電纜線應理順,不得身背、臂夾、纏繞身體,嚴禁搭在電弧和熾熱焊件附近與鋒利的物體上。
13)作業時不得使用受潮焊條;更換焊條必須戴絕緣手套;合開關時必須戴干燥的絕緣手套,且不得面向開關。
14)所有焊縫必須進行外觀檢查,不得有裂紋、未熔合、夾碴、未填滿弧坑和超出規定的缺陷;零部(桿)件的焊縫應在焊接24h后按技術規定進行無損檢驗。
15)作業后必須關機斷電,并鎖閉電閘箱。
(6)模板與支架、拱架宜在加工場內制作。加工場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加工場應單獨設置,不得與材料庫、生活區、辦公區混合設置,場區周圍應設圍擋。
2)加工場不得設在電力架空線路下方。
3)操作臺應堅固、安裝穩固并置于堅實的地基上。
4)現場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布置加工機具、料場與廢料場,并形成運輸、消防通道。
5)加工場必須配置有效的消防器材,不得存放油、脂和棉絲等易燃品。
6)加工機具應設工作棚,棚應具防雨(雪)、防風功能。加工機具應完好,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,電氣接線應符合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具體要求。
7) 各機械旁應設置機械操作程序牌,含有木材等易燃物的模板加工場,必須設置嚴禁吸煙和防火標志。
8) 加工場搭設完成,應經檢查、驗收,確認合格井形成文件后,方可使用。
(7) 采用機械加工模板桿件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 加工機械應完好,防護裝置應齊全有效,電氣接線應符合電氣施工安全要求;使用前應經檢查、試運行,確認正常。
2) 使用范圍、操作程序應符合說明書規定;機具運行中,嚴禁作業人員觸摸其傳動部位。
3) 加工機具應設專人管理,定期保養和維修,發現隱患必須及時排除。
4) 操作工作業時應扣緊衣扣和袖口,理好衣角,嚴禁戴手套,長發應緊束不得外露。
5) 作業中需更換刨刀、鋸片、鉆頭、刀具時,必須切斷電源,并設有效的監管措施,待機械停止運轉后,方可拆裝。
6) 作業中遇停電和下班后應立即關機,并切斷機械電源;機具運行中發現異常,必須立即關機斷電,方可檢修。
(8)下班前,應將加工場的鋸未、木屑、刨花等雜物清除干凈,并應運至廢料場妥善處置。 3.模板與支架、拱架的運輸
(1) 運輸前應根據模板、支架、拱架的質量和形狀選擇適宜的運輸車輛和吊裝機械。
(2) 使用手推車運輸模板等,裝車應均衡、捆綁應牢固,卸車應均衡、有序,嚴禁撒把卸車。在坡道上應緩慢行駛、控制速度,下坡時前方不得有人。
(3) 使用載重汽車運輸模板、支架、拱架等應捆綁、打源穩固牢靠,嚴禁人員攀爬或坐臥在模板、支架、拱架上,嚴禁超寬、超高。
(4) 現場使用斜道(馬道)運輸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 斜道應直順,不宜設彎道。
2) 斜道腳手架必須置于堅實地基上,支搭必須牢固。
3)斜道寬度應較運輸車輛寬1m以上,坡度不宜陡于1:6。
4) 斜道兩側應設防護欄桿,進出口處橫欄桿不得伸出欄柱。
5) 使用過程中應隨時檢查、維護,發現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,保持施工安全。
6) 施工前應根據運輸車輛的載重、寬度和現場環境對斜道進行施工設計,其強度、剛度、穩定性應滿足各施工階段荷載的要求。
(5)現場使用土坡道兩側邊坡必須穩定;坡道土體應穩定、堅實,坡面宜硬化處理;坡道應順直,不宜設彎道;坡道寬度應較運輸車輛寬1m以上,坡度不宜陡于工1:6;作業中應經常維護,保持完好,并應采取防揚塵措施。
(6)采用起重機吊裝模板與支架、拱架時,吊點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,現場作業應符合下列要求:
1)作業前施工技術人員應了解現場環境、電力和通訊等架空線路、附近建(構)筑物和被吊梁等狀況,選擇適宜的起重機,并確定對吊裝影響范圍的架空線、建(構)筑物采取的挪移或保護措施。
2)吊裝作業前應劃定作業區,設護欄和安全標志,嚴禁非作業人員人內;吊裝時,吊臂、吊鉤運行范圍,嚴禁人員人內;吊裝中嚴禁超載;吊裝時應先試吊,確認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裝。
3)現場及其附近有電力架空線路時應設專人監護,確認符合施工用電安全距離要求。
4)吊裝中遇地基沉陷、機體傾斜、吊具損壞或吊裝困難等,必須立即停止作業,待處理并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。
5)現場配合吊裝的全體作業人員應站位于安全地方,待吊鉤和模板離就位點距離50cm時方可靠近作業,嚴禁位于起重機臂下。
6)作業場地應平整、堅實。地面承載力不能滿足起重機作業要求時,必須對地基進行加固處理,并經驗收確認合格。
7)構件吊裝就位,必須待構件穩固后,作業人員方可離開現場。
8)吊裝作業必須設信號工指揮。指揮人員必須檢查吊索具、環境等狀況,確認安全。
9)大雨、大雪、大霧、沙塵暴和風力六級(含)以上等惡劣天氣,不得進行露天吊裝。